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
晋教基函〔2024〕41号
各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部署要求,为守牢防范学生辍学的底线,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制度务实管用、落实落细,省教育厅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落实。
一、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各地要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排查、帮扶、协同、管控,有效解决失学辍学底数不清、因学习困难而辍学、因外出打工而辍学、因信教而辍学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
二、关注特殊教育群体。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部署要求,精准做好重点人群监测,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要扎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鉴定工作。凡被县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对于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并按规定纳入民政部门相关救助保障范围。对于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可以安排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符合送教上门规定的,落实送教上门制度,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安置入学。
三、健全重点工作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四查三比对”、“铁脚板摸排”和“三本台账”工作要求,长效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月报告、县级教育部门季复核、市级教育部门学期调研”工作机制。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及时核实处理,切实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各市学年调研结果(汇总控辍保学排查摸底、劝返复学等情况)请于6月底前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协同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学年对各市、县(市、区)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参考。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24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406/t20240605_9581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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