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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区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现就做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职业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加大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使全区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全面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

  二、时间安排

  2023年底优先保障生均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达标;2024年底优先保障师资队伍达标;力争2025年底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并保障90%以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各项指标完全达标。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分类达标工作。各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业学校管理属性和实现办学条件达标途径的差异,采取指标分类、分年达标的方式制定工作方案。中高职学校、技工院校均按区直公办、市属公办、民办进行分类,并对重点监测指标实现达标计划采取先易后难的思路,明确各类指标达标时限,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达标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多渠道筹措办学条件达标经费。职业学校要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财政贴息贷款、预算内投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政策资金,调整优化校内支出结构,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经费基础上,把支持学校发展的资金更多用于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多元投入,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职业学校利用经营收入与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等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流向职业教育,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三)加强办学条件建设。聚焦职业学校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值等关键指标,支持职业学校补齐短板。职业学校举办者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资源调配,完善校舍和实训基地建设,确保学校基础设施与办学规模相适应。完善共建共享机制,汇聚各方资源建设一批集实习实训、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

  (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在技能人才认定、绩效工资核定、职称评聘比例、技能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配备标准,配齐职业学校教师,专项支持职业学校人才引进。推进建立完善“编制周转池”“固定岗+流动岗”“设置特聘岗位”等管理方法,扩大职业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各职业学校因需灵活选用人才,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补齐建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

  (五)强化达标建设的监测和调控。实施办学条件与招生计划、专业申报挂钩机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为基本依据,合理安排职业学校办学规模,适度调整不达标学校的招生计划,暂停或减少专业申报。2025年起将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公办中职学校纳入集团化办学,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布局。2025年起将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列入星级评定的关键指标,且作为经费划拨、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发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规划辖区内职业学校建设发展,建立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协调机制,各市县要成立职业学校办学达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推进所属区域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工作。各职业学校要成立本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工作。

  (二)实施工作方案。各地和学校举办者、职业学校要在全面摸底排查、对标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人口结构、经济发展基础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现状,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联合各相关部门研究分析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短板原因,聚焦问题、找准差距、明确目标、精准发力,科学制定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难点,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时限安排,有序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政策保障。各相关部门在安排年度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经费时,要优先支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将各地各校达标进度作为资金安排重要因素予以考虑。

  (四)拓宽融资渠道。要通过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预算内基建投资、上级专项、政府债券、创新融资等方式拓宽职业学校融资渠道,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要根据办学条件达标资金缺口,分年度投入建设资金,并积极协调行业企业向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投入经费,为职业学校达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财力支持。

  (五)完善考核激励。各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达标工作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采取分年度分阶段考核、不定期抽查等过程管理手段,促进各项指标的提高。要不定期对职业学校达标情况进行入校实地抽查,分年度分阶段对执行过程高效、达标工作进度快的职业学校予以表扬、奖励和政策支持,对执行过程低效、达标工作进度慢的职业学校给予通报和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自治区继续将职业学校条件达标情况纳入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各地各职业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协商解决达标建设存在问题。各市县对本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任务负总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做到责任到岗到人、清单化推进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统筹推进本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相关工作。各职业学校要认真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对照本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落细责任,扎实做好本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84913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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