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名单的通知
辽教通〔2024〕120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关于推动辽宁高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经高校推荐、专家综合评议、厅党组会议审议等工作程序,确定首批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以下简称“拔尖基地”)10个,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使命驱动,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弘扬科学家精神,教育引导学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增强使命责任,加强学习探索,激发学术志趣,提升创新能力,着力造就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深化创新探索,积极构建符合自身定位的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机制
围绕服务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建好建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和部、省、校拔尖基地,完善入校后二次选拔和动态分流培养机制,持续推进专业、课程、教材、教法等全要素改革,深化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改革,探索建立科教、产教协同育人机制与国际联合培养机制,探索设立符合基础学科培养特点的评价指标,鼓励创新性、设计性试验和实验,增加学生早实践、多实践、高水平实践机会,促进学生自主深度学习,建构知识体系,形成多维能力。
三、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条件保障
高校党委要担起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围绕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关键要素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科教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数字化建设、机制创新和条件保障等重点领域,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按照2028和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请首批省级拔尖基地建设高校于2024年5月底前将本校总体方案和各基地建设方案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于此后每年的11月底前提供基地建设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关威,024—86896698
附件:首批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4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jyt.ln.gov.cn/jyt/gk/zxtz/202403251453187240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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