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结合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并在2023年全国教育政策法治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连续六年获得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最佳(优秀)组织奖,相关工作多次被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福建日报等媒体报道。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内容,作为《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中的重要选题,全面融入《福建省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实施方案》的课程群主体,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2.坚持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带头研究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总结推广经验成效,亲自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3.坚持抓好厅党组和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培训。召开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全体领导和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举办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暨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省委《福建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和教育部《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研究制定《福建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推动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4.坚持把考评提升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建立考评长效机制,把依法行政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将其纳入厅机关处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建立高校领导班子述法制度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以及学校法治工作情况纳入学校督导评价和评优评先的内容”等考评指标应用,强化正向激励,推动反向问责,保障教育系统法治建设齐头并进、行稳致远。
(二)完善法治机制,坚持依法科学决策
1.提升依法决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落实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坚持法规处负责人列席厅长办公会,配备法律顾问团队,做好重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把关,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做到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建立政策研究与智库咨询研究的有效对接。重视发挥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中心、教育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和教育法律实务研究中心等3个“智库型中心”作用,针对教育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开展立法、普法、相关政策法务研究,积极为教育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提供前瞻性的意见建议,为厅党组决策提供参考。
3.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联合省司法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五部门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具体举措,邀请省高院院长以及10位法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进一步提升受聘学校法治工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截至目前,全省中小学已实现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
4.组织法治工作调研。聚焦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痛点难点问题,成立专项课题组,深入福州、厦门、泉州和三明等地,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调研深度分析研判,形成《福建省中小学法治教育现状和对策研究》调研报告,梳理出3项重点问题,提出了6项对策措施,为相关法治教育工作决策提供较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三)加大普法力度,丰富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深入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认真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12月4日全省各地各校开展“宪法晨读”“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9月22日-24日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福建赛区总决赛;实施“宪法卫士”行动,2023年全省约608万名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网上学习宪法,成为“宪法卫士”,占全省学生总数(不含学前教育学生数)80.2%,参与率位居全国前列;10月底组建福建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得1个冠军、2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实现了我省选手全国总冠军“零”的突破。同时,我省也是本届比赛获奖人数最多和全国海选入围人数最多的省份。
2.健全法治教育联动机制。联合省司法厅、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钱塘小学共同举办第六届“情暖童心法治护航”暨“蒲公英进校园”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2月12日联合省法学会在福建中医药大学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高校专场法治宣讲活动,邀请省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授课讲座。继续推动与省司法厅法治建设合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等领域合作,完善合作模式和内容,为推动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注入新动能。
3.择优树立法治典型。坚持以典型树标杆,结合工作实际,择优推荐福州大学法学院、华侨大学法学院代表人物参评2023年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其中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智被评为2023年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
4.推动“互联网+法治教育”融合发展。用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平台资源,推广普及线上法治教育,弥补线下教学短板。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为主阵地,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发动学生完成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教育、高等教育(本科与专科)等四个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引导青少年学生认真参与宪法法治知识在线学习,提升网上学习参与率。用好普法网“学生乐园”模块,推广法律小故事、法律小常识、法眼看世界等法治教育资源,注重培养和提高青少年法治学习兴趣,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常态化。组织教育系统开展“蒲公英”普法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累计征集案例32件,并择优向省司法厅推送优秀案例。
(四)坚持依法治教,大力推进行政执法
1.开展高校法治测评。开展第二次高校法治测评工作,对全省88所高校法治工作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随即抽取24所高校进行实地复核,坚持查缺补漏、整改提升,全面推动全省高校加强依法治校、依法办学。
2.推进“闽执法”平台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办公厅、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建设(“闽执法”平台),及时做好省级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事项等8项执法要素配置,完成执法单位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申请、非税收费项目配置等工作,协调帮助执法业务处室完善执法设备,举办1场全省、3场省、市级的操作业务培训会,切实建好教育系统“闽执法”平台,确保执法平台应用到位。
3.开办专项培训班。举办2023年全省依法治教暨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以实际实用实务为主题,组织市级教育部门分管法治工作副局长、市级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机构负责人、部分县(市、区)局分管副局长共50人参与培训。同时,分别邀请法学专家和律师为学员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实务专题讲座,助力提升教育系统执法质量。
4.推进高校章程修订工作。重点提醒督促进度较慢的相关院校,主动指导推进章程修订工作,巩固好高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制度规范化建设。据统计,我省77所高校(本科37所、专科40所)开展章程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的有67所(本科34所、专科33所),完成率87.01%。
5.加强民办高校决策机构备案管理。落实教育部《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把关审核备案人员资质条件,督促指导民办高职院校及时履行备案程序,进一步提高民办高职院校依法办学意识,规范办学行为。今年已完成5所民办高职院校决策机构集中备案。
(五)践行教育为民,做细做实涉法涉诉实务
1.稳步推进教育立法工作。积极对接省人大、省司法厅等单位,推动将《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列为2024年立法预备项目,《福建省老年教育条例》、《福建省民办教育条例》列为2024年立法调研项目。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重点针对《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等项目进行专题调研,提升立法工作实效。
2.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信访工作。本年度行政诉讼共2件,行政复议案件4件,均以我厅胜诉结案,凸显近年来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良好成效。
3.开展违规文件清理。配合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织开展4轮涉及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和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累计排查文件1354份。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要求,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完成规范化备案,规范我厅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今年以来,共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6份,审查涉及不特定对象权利义务条款180余条。
(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1.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审批。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教育法》《民促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审批规范程序,细致审核把关申请材料,主动对接服务申请当事人,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解释说明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服务靠前、时效突出,切实履行好行政审批工作职责。今年以来,已完成学校合并、校址变更等行政许可审批2项,完成民办学校法人变更、开办资金变更等其他行政权力审批3项,实现审批事项时效完成率100%、办事群众满意度100%。
2.缩减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和时限。按照《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要求,坚持深化简政放权,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办理事项,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优化群众办事服务,研究制定教育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减事项、减时限”工作方案,计划调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8项(拟取消15项、拟下放3项),并对调整后保留的事项进一步缩减办理时限358个工作日,仅剩297个工作日,相比于事项法定时限1640个工作日,缩减比例为81.89%。
3.研究完善监管事项。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积极对接监管责任处室,联合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及时更新厅官网专题栏目动态信息,推动我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目常态化、规范化。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动执法,共同研究确定1项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项目。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职尽责,努力推动我省教育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对推进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根据新时代福建教育的需要,持之以恒推进教育法治建设。
(二)切实抓好教育系统法律清单学习。推动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制定并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把相关内容纳入教育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培训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福建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组织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提质扩面。联合省法学会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高校专场,增强学生法治观念。
(四)大力推进教育法治和行政执法工作。推动《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民办教育条例》和《福建省老年教育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调研和草案制定工作。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完善教育法规库。
(五)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法治工作。开展高校法治工作测评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完善高校治理体系。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提升法治实践能力,推进“法治进校园”。
(六)不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教育部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小学入学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指导用好《福建省学校权力清单》,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401/t20240117_63820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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