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文教内参!
文教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基〔2024〕13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学前教育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学院,省属有关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8号)的部署要求,我厅定于202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守护育幼底线  成就美好童年”为主题的第十三个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现将《海南省202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单位)实际,紧扣主题,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教育厅

                                                           2024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印发

  

  

  海南省202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十三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8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守护育幼底线 成就美好童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各市县可根据工作需要延长集中宣传时间。

  三、宣传重点

  (一)重大法规政策。宣传近年来国家和我省推进实施的有关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展现党和政府为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公平教育机会、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大成果,宣传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重要管理制度。宣传国家和我省在学前教育机构准入与管理、师资配备、幼儿园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呈现完善学前教育治理体系、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的崭新面貌。

  (三)科学保教理念。针对社会公众对学前教育的认识误区、困扰问题,广泛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帮助家长充分认识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活动的危害。

  四、活动安排及形式

  (一)举行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守护育幼底线 成就美好童年”现场观摩交流活动。省教育厅将举行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地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方案》以及《海南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与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围绕“守护育幼底线 成就美好童年”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二)开展优秀短视频征集展播及推荐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家门口的幼儿园”“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我的幼儿园生活”“我眼中的学前教育”“闪闪发光的童言童语”等不同视角,面向学前教育战线广泛征集视频案例素材,从幼儿、教师、家长、专家、教育行政人员等不同角度,挖掘身边的案例故事,呈现幼儿园一日生活、保育教育、家园互动等工作细节、感动瞬间,展现广大幼教工作者爱岗敬业、幼教战线依法治教的积极风貌。视频要求内容真实,语言接地气,传递正能量、传达真情实感,避免摆拍表演。每段视频案例均应配有标题,时长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10日前(以后每季度20日前)统一报送不少于2则短视频案例(已在主流媒体发布过的请注明),附推介文案,以“**市(县)第**季度视频案例征集”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若发送内容较大,建议以网盘链接形式发送)。为营造学前教育宣传月宣传氛围,省教育厅将对各地5月10日前报送的短视频案例采用评比的方式组织遴选,其他季度报送的短视频采用直接择优的方式遴选,评比遴选方案见附件),并择优在海南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展播,同时推荐至教育部。

  (三)地方经验集中展播。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总结当地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推进依法治教的重大成果,深入挖掘地方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会同本地新闻宣传部门以文字、表格、图片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传播度和影响力。同时,遴选确定不少于1个典型经验,文字材料和视频皆可,文字材料在2000字左右,视频在10分钟左右,注明题目,以市(县)为单位于5月10日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在海南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设置专题推送,同时报送至教育部(教育部将择优在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电视台“地方经验展播”栏目中持续推送)。

  (四)专题栏目讨论。教育部在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官网开辟“大家说法”栏目,围绕学前教育法出台的重大意义、重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请各地组织幼儿园园长、教师、家长、学前教育专家、教育行政人员踊跃参与,结合亲身经历和工作思考,从资源建设、教师待遇保障、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有关意见建议于4月底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各项宣传月活动。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法出台对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重要意义,抓住有利机遇,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精心做好各项安排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创新形式,突出实效。各地要充分利用传播速度快、公众关注度高的新媒体等平台,进一步创新形式,转变宣传视角,更多关注个体在学前教育方面的收获和体会,要引导幼儿园教师注重日常工作积累。视频案例应是幼儿园真实发生的,能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向,能引起教师、家长及社会大众共鸣和深思的,以讲好学前教育故事、引发共情为出发点,将相关宣传内容以生动有趣、以小见大的方式传递给公众,避免求大求全、空洞说教,力求达到实效。

  (三)广泛动员,全面参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发动行政、教研、高校、幼儿园等专业力量,做好宣传内容总结梳理工作,确保权威性、专业性。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方式,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妇联等相关部门参与,形成齐发声共发力的宣传局面。要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举办主题开放日、家长讲座、亲子游戏等多种活动,宣传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成果经验。

  (四)持久宣传,严把方向。各地要将学前教育宣传月工作与关键时间节点工作结合,充分利用多平台、融媒体优势,进一步延长宣传时限,在宣传月活动启动前开展预热活动,结束后开展延伸宣传,把握宣传节奏,做好学前教育宣传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把方向,遴选真实案例,不弄虚作假,确保科学性;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杜绝商业化运作,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推销各种产品,确保公益性。

  (五)有关报送要求。各地以市(县)为单位按上述要求统一报送视短视频和经验材料。短视频每次上报需填报《2024年海南省学前教育宣传月短视频征集报送目录》(见附件),经验材料需注明“**市(县、区)经验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电话:65230825;电子邮箱:hnbyjy@163.com。

  

  附件:1.2024年海南省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遴选评比活动方案

  2.视频报送要求

  3.2024年海南省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征集汇总表

  

  

  

  附件1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学前教育

  宣传月视频遴选评比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8号)精神,海南省教育厅决定于2024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守护育幼底线 成就美好童年”为主题的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遴选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及科学保教理念,进一步推动我省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活动目标

  (一)展示海南省学前教育的发展成果和典型经验。

  (二)宣传科学保教理念,提高家长和社会的认知度。

  (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视频主题:围绕“守护育幼底线 成就美好童年”主题,展现海南省学前教育风采。

  (二)视频内容

  围绕“家门口的幼儿园”“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我的幼儿园生活”“我眼中的学前教育”“闪闪发光的童言童语”等不同视角,面向学前教育战线广泛征集视频案例素材,从幼儿、教师、家长、专家、教育行政人员等不同角度,挖掘身边的案例故事,呈现幼儿园一日生活、保育教育、家园互动等工作细节、感动瞬间,展现广大幼教工作者爱岗敬业、幼教战线依法治教的积极风貌。

  (三)视频要求

  1.内容必须真实,严禁虚假和夸大宣传,避免摆拍表演。

  2.语言要接地气,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晦涩的词汇。

  3.每段视频案例均应配有标题,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确保画面清晰、音质良好。

  4.视频报送要求与正文附件2要求一致。

  四、活动流程

  (一)征集和初选阶段:4月20日-5月10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向本地幼儿园征集视频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并报送至教育厅。

  (二)评选阶段:5月11日-5月19日,组织专家团队对征集到的视频进行初步筛选,选出符合活动要求的优秀作品。

  (三)展示阶段:5月20日-6月20日,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相关媒体平台以及合作机构进行获奖作品的展示和推广,让更多人了解和关注海南省的学前教育成果。

  五、评选标准(见附件)

  六、奖项设置

  每个市县报送不多于20个视频案例,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占参评总数50%。

  七、其他事项

  参与本次活动的机构和个人需确保提交的作品原创性,严禁抄袭和侵权行为。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教育厅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活动详情,请及时与活动组织方联系。

  电话:65230825;电子邮箱:hnbyjy@163.com。

  

  附件:海南省202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评分标准

  
附件

   

  海南省202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评分标准

   

  一、内容与主题贴合度(60分)

  (一)主题契合度(20分)

  紧密围绕主题:视频内容是否明确并深入探讨了“守护育幼底线 成就美好童年”这一主题。符合科学保教要求。

  (二)内容真实性(20分)

  1.真实场景再现(10分):视频中的学前教育场景是否真实,确保视频内容非摆拍,而是自然、真实的教育现场记录。

  2.真实互动展现(10分):老师与孩子的互动、教学方式等是否真实反映了师幼互动现场。无摆拍痕迹

  (三)情感表达(20分)

  1.情感真挚(10分):视频传达的情感是否真挚,能否触动人心。

  2.教育热情展现(5分):教育者对孩子的关心、热爱和对教育的执着是否得到充分体现。

  3.观众共鸣(5分):视频内容是否能够引发观众的共鸣,让人感受到学前教育的价值和意义。

  二、创意与表现(25分)

  (一)创新性(10分)

  1.独特视角(5分):视频是否采用了新颖、独特的视角,依据幼儿特点、因地制宜来开展教育。

  2.新颖叙述方式(5分):视频的叙述结构或方式是否具有创新性。

  (二)表现力(15分)

  1.生动形象(5分):视频是否生动、引人入胜,形象地展现了学前教育,视频有看点。

  2.细节捕捉(5分):是否捕捉到了孩子们的天真烂漫、教育者的用心等细节。

  3.情感渲染(5分):视频的情感渲染是否到位,能否打动人心。

  三、技术制作(15分)

  (一)画面质量:视频的拍摄质量和画面清晰度。(5分)

  (二)音效处理:视频的音效、配乐是否与内容相匹配,且清晰无杂音。(5分)

  (三)剪辑技巧:视频的剪辑是否流畅,能否有效地传达信息并抓住观众的注意力。(5分)

  总分合计为100分。各项评分根据视频实际情况进行酌情打分,评分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视频案例的重要依据。此标准更注重视频内容的真实性、创意性和技术制作水平,以全面评价视频的质量和效果。

  

  

  

  

  

  附件2

  视频报送要求

  

  一、视频要求

  (一)短视频案例时长不超过5分钟,地方经验视频在10分钟左右,格式为MP4,尺寸为16:9,分辨率不低于720P。

  (二)视频画面稳定,内容清楚,题目自拟,应配音讲解或附文字材料说明。

  (三)视频开头应配有标题,标有“2024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守护育幼底线 成就美好童年”,结束页标注“所在单位详细名称、制作人姓名”。

  (四)视频案例涉及幼儿肖像的,应取得家长同意。

  二、报送要求

  (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市县视频案例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视频案例打包,同时以百度网盘和发送邮件两种方式统一报送。

  (二)网盘报送:请将网盘链接地址设置为永久有效链接并加设提取码,并将百度网盘下载链接、提取码发送至hnbyjy@163.com,邮件标题为“**市县报送2024年全省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

  

  

  

  附件3

  

  2024年海南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案例征集汇总表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视频案例名称

  案例制作者

  联系方式

  制作者所在单位

  1

  

  

  

  

  2

  

  

  

  

  ……

  

  

  

  

  

  

  

  

  

   


原文链接:http://edu.hainan.gov.cn/edu/0400/202404/5bcaf309d1ca4c2b9475df299b44f332.shtml?ddtab=true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教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文教内参 w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010-56020798 15301041151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wjzxwang@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