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文教内参!
文教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申报2024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1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党工委)编办、乡村振兴局:

  为持续强化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现就做好2024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需求申报

  (一)实施范围

  1.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我省26个原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12个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5个原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

  2.除上述实施范围外,其他申报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纳入我省地方“特岗计划”。

  (二)主要政策

  1.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对中央、地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补助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设岗县(市)配套资金,落实特岗教师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

  2.“特岗计划”具体各项实施政策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如2024年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对“特岗计划”作出调整,以新的政策要求为准。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特岗计划”的县(市),要求当地中小学专任教师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或结构性矛盾突出,有足够数量中小学教职工空余编制。

  2.申报“特岗计划”的县(市),必须承诺按规定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3.在特岗教师工资发放、待遇保障、社会保险办理和服务期满留任入编等方面仍存在问题的县(市),将视情况核减设岗名额或取消实施“特岗计划”的资格。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特岗计划”的县(市)综合本地区农村学校学生变化情况、教师资源配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因素,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本县(市)岗位需求计划,填写《河南省2024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需求计划申报表》《“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2),并加盖公章报省辖市有关部门审核。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2.申报“特岗计划”的县(市)人民政府需向省教育厅出具正式申请报告,报告中应明确特岗教师需求数量,承诺按规定落实特岗教师待遇、为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和落实工作岗位。

  3.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乡村振兴等部门共同审核所辖县(市)的申报材料,汇总填写需求申报表(加盖公章),连同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二、2024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申报

  (一)实施范围。2024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分“地方优师”“学科教师”“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五类实施:

  1.“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培养实施范围:38个脱贫县(原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1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淮阳区)。

  2.“学科教师”“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实施范围:全省中小学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且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和祥符区、建安区、平桥区、浉河区、卧龙区、宛城区、陕州区、睢阳区、梁园区、淮阳区、郾城区、召陵区、偃师区、孟津区等14个近年来“县改区”的市辖区。

  (二)主要政策。2024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学前教育”类为专科层次,其他类别均为本科层次。“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和其他类别地方公费师范生均实行“省来县去”定向招生模式,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毕业后到协议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2024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要求当地中小学专任教师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或结构性矛盾突出,有足够数量中小学教职工空余编制。

  2.申报2024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必须承诺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落实工作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对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四)申报程序

  1.各拟申报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教育、财政、人社、编制和乡村振兴等部门,要认真调研本县(市、区)域内各层次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县(市、区)域内教职工编制总额、公费培养教师的周期和当地师资结构、师资补充和师资自然减员等因素,在省辖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本县(市、区)各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填写《河南省2024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河南省2024年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河南省2024年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见附件3-5),并加盖公章报省辖市有关部门审核。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2.申报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需向省教育厅出具正式申请报告,报告中应明确各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数量,承诺按政策落实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的岗位、编制及工资待遇。

  3.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乡村振兴等部门共同审核所辖县(市、区)的申报材料,汇总填写需求申报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连同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要站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的高度,站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的高度,统筹落实好2024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国家公费师范生就业等农村教师补充优惠政策,优化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为乡村振兴培养更多“四有”好老师。

  2.请各地于1月15日前将农村学校特岗教师需求计划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通过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上报,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填报。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邱长林、吕康,联系电话:0371-69691798。

  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371-56713158,网址:http://tgzp.jyt.henan.gov.cn/。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10-66090906(按“7”转河南),网址:http://jiaoshi.jyt.henan.gov.cn/。

  3.请各地于1月15日前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和电子表格)报送至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电子信箱。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刘海涛,联系电话:0371-69691017。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郭硕喆,电话:0371-65501159,电子信箱: 285211699@qq.com。

  

  附件:1.河南省2024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需求计划申报表

  2.“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

  3.河南省2024年“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

  4.河南省2024年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

  5.河南省2024年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需求计划申报表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01-18/28881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教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文教内参 w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010-56020798 15301041151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wjzxwang@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