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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1 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办〔2024〕4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双减”工作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和各种形式的违规培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监督执法,严查违规培训。各市县要健全校外培训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严防严查隐匿在酒店、咖啡厅、居民楼等场所违规违规开班或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培训活动。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管理,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对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和全国监管平台转办的问题线索,各地要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例的曝光惩戒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二)开展全面排查,严防安全风险。各市县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寒假前,教育部门要联合消防等部门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对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业整改,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常态化开展“爆雷”“冒烟”监测,发现风险苗头,要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坚决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加大监督举报方式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认真核查各类问题线索,并及时处理反馈。

   (三)聚焦重点类别,强化艺考培训监管。寒假是机构开展集中住宿艺考培训期,各市县要严格落实《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重点关注机构开展集中住宿培训的情况,落实好机构消防、安保、场地和条件配备等要求,及时掌握辖区内学生参训情况,确保培训安全;要着重维护招生考试秩序,严查培训机构聘用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卷)的专家评委等参与艺考培训,或与教师、评委等内外勾连、利益输送、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行为;要严查严禁艺术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推进综合施策,确保政策落地。各市县要依据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加快排查整改,推动已审批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监管平台)管理,同步实现培训机构党组织全覆盖,党建信息填报和党建文件要求的各项硬性指标任务确保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强化年审工作,对未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的机构责令限期纳入;对拒不纳入、逃避监管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指导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将培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加强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严格落实预收费不超过5000元的上限要求,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鼓励培训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加强对培训材料的审核、备案管理和抽查巡查,保证培训正确方向。落实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从业人员信息要进行公示并录入全国监管平台。3月底前,要督促培训机构完成培训课程全部上架、从业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全国监管平台。加大“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应用推广力度,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引导家长选择合规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假期氛围。各市县要充分利用寒假契机,通过小视频、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通过倡议书、消费提醒、家访等多种方式,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要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学校、社区探索开展托管服务,努力为部分家长解决照看难题。探索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积极统筹动员一批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科技型企业等,面向广大家庭开展科教活动,为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和中小学生提升科学素养提供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锚定三年目标,充分把握寒假“窗口期”,发挥好“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本市县文化和旅游、体育、科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就寒假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作出全面系统部署,明确治理任务、细化举措分工、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平稳有序。

   (二)加强风险防控。校外培训治理要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依法保护学生、机构教职人员及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加强舆情监控,防止不实信息和舆论炒作,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寒假培训治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三)做好总结梳理。各市县要及时梳理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情况,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工作部署、排查检查、违规培训、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厅“双减”办。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市县的工作情况开展抽查,对寒假期间违规培训多发、履责不到位的地区适时进行通报,对工作先进地区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和经验做法推广。

  

  

   海南省教育厅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行政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edu.hainan.gov.cn/edu/0400/202401/cabc7932af2048d9b90a451a95b78552.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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