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党组第二轮巡察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党组安排,省教育厅党组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对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贵州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党支部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贵州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和未进入党支部班子的其他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委巡视巡察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同题共答,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紧紧围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厅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着力以政治巡察助推工作、促进发展。
反映党员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征求意见箱、信访接待窗口和公布通讯地址、开通联系电话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设置意见箱。设置1个意见箱,位于贵州省教育厅综合楼十楼步梯通道口。
(二)信访接待窗口及联系电话
1.联系电话及地址
电话:0851——82774760;
地址: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德润楼503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电子信箱:guizhouxuncha2023@163.com
(三)通讯地址
清镇市职教城东区将军石路1号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德润楼503办公室。
根据巡察职责,省教育厅党组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省教育厅党组第二巡察组
2023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9/t20230918_82419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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