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文教内参!
文教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聚焦 > 正文

湖南出台新规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05-07 来源: 湖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办公室编           2023年4月17日

  

                              

  

  湖南出台新规

  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杜绝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脱离财政监管、超标准收费、违规牟利等乱象,近日,湖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扎实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力求以严格规范的收费管理助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知》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非脱产生:文科类2100元/生·年,理科类2200元/生·年,艺术类3800元/生·年,医药类3200元/生·年。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可上浮20%。其他高等院校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精品专业,经国家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同意后,其学杂费标准可上浮10%。此外,对开放教育学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考试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书籍课本费等也均作了明确规定。

  进一步加强收费和经费使用管理。在收费行为方面,要求各高校不得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严禁设点单位、校外教学点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严禁各高校违规开办自考助学班,未经省自考办批准不得举办自考助学班。在经费使用方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杂费应全额直接上缴学校财务账户,严禁上缴前分配;规定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总额中用于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经费的比例不低于70%,高校拨付给设点单位用于校外教学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使用的经费(不包括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的课酬和劳务支出)占学费总额的比例不高于50%。

  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监管。为切实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机制,要求各高校加强与校外教学点的合作办学合同(协议)监管,成立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组成的合同签订监管领导小组,建立合同审查内部控制流程。要求高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切实承担收费监管主体责任,以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排查学费脱离财政监管、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采取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权限,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对学历继续教育收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以学校资源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促使高校摆脱学历导向,向社会辐射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继续教育资源。

  


原文链接:http://jyt.hunan.gov.cn/jyt/sjyt/xxgk/jykx/jykx_1/202304/t20230421_109742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教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文教内参 w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010-56020798 15301041151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wjzxwang@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