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文教内参!
文教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聚焦 > 正文

资阳区:“三个三”推动“民转公”改革还惠于民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湖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办公室编            2023年1月11日

  

  资阳区:“三个三”推动“民转公”改革还惠于民

  

  今年来,资阳区全力启动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工作,通过积极引导,依法协商,规范发展,推动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平稳顺利“转公”,率先在全市超额完成新增公办学位任务。民办义务教育学位占全区学位比率从12.13%下降至4.9%,社会反响较好,整体大局稳定。

  坚持“三个全面”确保工作到位。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研究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以“两办”名义印发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实施路径、组织保障、财政支持作出明确规定。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组建舆情防控组、风险防控组、补偿协商组等3个工作专班,调度工作12次。强化民办学校党组织责任,选派3名党支部书记全权负责并具体指导3所“民转公”学校相关工作。二是全面摸准办学情况。区委副书记带队,组织由教育、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补偿协商组先后进驻3所“民转公”学校,全面了解学校章程、办学条件、师生来源、学校管理情况,全面摸准学校出资、运营、负债情况,根据3所学校主办者意见和办学实际,制定“一校一策”方案。风险防控组安排专人驻守3所学校,及时发现问题并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教学秩序正常。三是全面进行政策宣传。区委召开全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会议,创新提出“五不变”原则,即所有转为公办学位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不变,学校管理模式基本不变,教学方式基本不变,教师队伍基本不变,学生班级编排基本不变。教育和人社部门及时召开公办在编教师会和临聘教师会,当面向教师解释“五个一批”政策。依托网站、校园公示栏、家长群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争取家长理解支持。

  坚持“三个先行”确保有序规范。一是坚持“法律”先行。实施方案制定、谈判协商过程、补偿协议文本均由区司法局把关,确保补偿协商全流程合法合规。其中谈判协商主要采用面谈的形式进行,由3所民办学校提出书面诉求,补偿协商组以相关法规文件为依据当面逐条回应,不合理诉求当场拒绝,既保障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又将补偿总金额控制在最低范围内,节约了财政资金。二是坚持“程序”先行。由区教育局、区司法局指导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开展财产清算和注销工作,推动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先后与区教育局签订“民转公”框架协议和补偿协议,递交注销申请报告。在此基础上,由区教育局登报公告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退出民办。三是坚持“稳定”先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民营资产剥离、招生、公办教师回归、临聘教师解约与招聘等风险进行精准研判,逐项制定防范措施,做好详细预案,确保大局稳定。区财政部门根据3所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支持力度和时效给予定量一次性补偿,确保学校资产剥离稳定。对于临聘教师由民办学校举办者全部解聘并依法进行赔偿。对于招录或聘用的教师优先安排在原学校任教,确保师资稳定。

  坚持“三个突出”确保民生稳定。一是突出公平性。谈判协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3所学校的补偿均按照同等标准进行;对于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公办在编教师,统一按原派遣渠道回归公办学校或乡镇学校;对于民办学校临聘教师的解聘违约金按照同等标准依法补偿。二是突出统筹性。健全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公民办学校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和教材管理同部署同要求。对所有学校房屋进行安全检查,重点督查3所“民转公”学校租赁办学的场地安全。加强原民办学校在编教师的日常管理,杜绝民办学校变相继续聘用公办教师。三是突出发展性。坚持立德树人,引领“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的正确办学方向,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完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督促民办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合同,保障其待遇和合法权益;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推动民办学校全部开设银行存款基本账户,全面建立大额资金异动和最低余额保障预警机制;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不超过全区义务教育学位总量的5%。

  


原文链接:http://jyt.hunan.gov.cn/jyt/sjyt/xxgk/jykx/jykx_1/202301/t20230116_108969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教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文教内参 w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010-56020798 15301041151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wjzxwang@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