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九届师生优秀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京教策〔2022〕6号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对教育普法的重要支撑作用,以优异的法治教育工作成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教委决定在全市大中小学干部师生中开展第九届优秀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向党 法治护航
二、征集时间
2022年5月16日—9月23日
三、活动组织
主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
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征集活动设立办公室和活动部。办公室设在北京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部设在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负责推荐作品的收集、汇总、整理等相关事宜。
四、参与人员范围
全市所有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师生均可参加。
五、征集活动基本安排
(一)作品要求
1.突出时代主题特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全面准确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形式多样的原创网上法治作品。
2.突出宪法法治学习宣传。突出青少年对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关注日常学习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保障校园安全、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主题,引导学生以事喻法、以案喻法、以图讲法,用身边细节、身边小事传递法治正能量。
3.深挖师生法治文化力作。坚持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相统一,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弘扬法治精神,展现法治文化,讲述法治知识,实现用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引导人、熏陶人、影响人。更广泛组织动员有创作、表演专长的干部师生,编创具有较强专业性、观赏性的优秀法治作品,培育打造教育法治文化精品,展示新时代教育法治建设新风貌。
(二)作品分类和形式
作品按作者主体分为高校学生作品、中小学学生作品和教师干部作品等3类。作品形式包括文字作品、短视频、平面作品和手工作品等4种。
1.文字作品。以“我身边的法治故事”为主题,文体不限,包括记叙文、议论文、小说、散文等等,文章不得少于600字,诗歌总行数不超过30行。突显法治精神,文笔流畅生动。
2.短视频。短视频作品可1人或集体创作,原则上集体创作的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5人。
(1)微视频:包括微电影、微动漫、公益广告、快闪、讲述、工作展示等形式,时长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等宣传片时长不超过1分钟。
(2)文艺作品:包括歌曲、舞蹈、曲艺、京剧、童谣等原创法治文艺节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提交作品画面、声音清晰,画面比例为16:9,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0M。可上传非高清文件,高清无压缩版自行保留,用于获奖后展示播出。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提交,超时作品将不予评奖。
3.平面作品。包括海报、书法、绘画、手抄报、板报、图配文、H5(截图上传)等。作品应为个人独立创作。请保留高质量原图及设计源文件,用于获奖后展示播出。
4.手工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积木、泥塑、剪纸、篆刻等手工实物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可多角度上传作品的结构、造型、细节图片。作品应为个人独立创作。请先自行保留作品原件,用于获奖后展示。
(三)作品提交
作品提交方式分为个人提交与单位推荐两种。
1.个人提交
途径一:全市大中小学在校师生登录并关注丘瑞斯微信公众号或法治与校园微信公众号,点击“当前活动”,选择“第九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专区,登陆报名,上传作品,参与活动。
丘瑞斯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法治与校园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途径二:全市大中小学在校师生登录“丘瑞斯北京市学生在线活动平台”网站www.qiuruisi.com,点击“第九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登录报名,上传作品,参与活动。
2.单位推荐
各区、各高校、相关单位在开展初评筛选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作品。各单位报送推荐学生作品总数不超过30件,其中短视频作品不少于一半;报送推荐教师作品总数不超过10件,其中短视频作品不少于一半。单位推荐作品需作者本人在丘瑞斯北京市学生在线活动平台上提交。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第九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工作联系表》(附件1)发至邮箱fazhiweidianying@126.com,以便工作跟进和联系沟通。
请于9月23日前将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第九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2)、《单位评选情况说明》(附件3)发送至邮箱fazhiweidianying@126.com。
(四)作品评选
中小学组和高校组学生作品按文字作品、短视频、平面作品、手工作品分类评奖,教师组不分类评奖。特别优秀作品有机会参评作品单项奖。教师指导的学生作品获得一等奖或作品单项奖的,有机会获评优秀指导教师。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1.按照教育部及市司法局相关活动安排,鼓励各单位、师生于8月1日前报送作品。活动组委会拟在8月10日前后组织对作品第一次筛选,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教育部及全市相关活动评奖。
2.参加活动作品须原创,且未在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市级及以上评奖活动。主创人员应为在校师生和教育系统干部。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一经确认,取消该作品及报送单位参评资格,并由该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3.学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件学生作品可以填报一名指导教师,自己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必填写指导教师。
4.活动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任何外部链接等内容。
5.活动作品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主办方享有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改编、再创作、部分采用作品等权利。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所有提交作品恕不退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组织把关。各区、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把此次活动作为2022年度推进学生法治教育、丰富法治教育内容的重点工作予以落实。市教委将把各单位参与完成此次活动情况,纳入2022年平安校园考核、依法治校创建等评定中。各单位推荐作品时,要落实挖掘发现优秀作品“第一关”作用,严把作品质量关,严禁提交适用法律错误、创作不完整、超时长等不符合要求的作品。
(二)广泛动员,丰富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各区要指导辖区学校利用中小学课后服务、学生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法治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等时机,组织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参与活动提交作品。各高校可联合相关学科师生、校团委、学生会、艺术团、学生社团等力量,引导学生运用新媒介、新技术,创作适合新媒体传播、展现学校法治教育成果的优秀作品。
(三)积极推广,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对本届活动征集的优秀作品市教委将在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现场活动、《法治与校园》杂志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广交流。各单位要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国际禁毒日、交通安全宣传日等教育时机,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途径,大力宣传展示本区本校优秀作品,让广大师生在轻松愉悦中接受文化熏陶、感受法治力量。
附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联系人:高 阳,黄红新;联系电话:52597566、18610989880,52597562、15301161873;电子邮箱:fazhiweidiany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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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jyzx/ztzl/bjjypf/gzwj/202204/t20220428_2695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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