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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部署做好疫情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发布时间:2022-04-03 来源: 辽宁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3月27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密切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各地各校要及时了解本地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户、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予以资助,全力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提前启动高、中等教育阶段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将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县(区)国家助学贷款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经办银行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为其办理代偿应还本息相关手续,减轻他们的还款压力。

  结合实际开展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校要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按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的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并要简化流程,特事特办。各地各校可协调有关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提供带宽提速保障及手机上网资费减免或“定向流量包”等优惠服务,发放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卫生防护用品,帮助学生顺利渡过疫情难关。

  关注未到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因为疫情原因未能返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采用电话、微信、网络等形式进行家访,鼓励同学们居家安心学习,最大限度地给予他们关怀和支持,让学生感受学校资助工作的温暖,有困难及时向学校求助。

  确保学生资助热线电话畅通。各地各校要设立专人值守资助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确保疫情期间热线电话畅通,及时解答学生和家长有关资助工作的问题和诉求,宣传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和家长们对互联网依赖性普遍增加,各地各校要加强互联网及电信防骗知识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保持警惕,对于发放各类助学金及困难补助等信息,要提醒学生主动与学校资助部门联系、确认,防止上当受骗,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原文链接:http://jyt.ln.gov.cn/jyzx/jyyw/202203/t20220329_4533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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