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教育融媒体建设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融媒体建设的通知
鲁教办函〔2022〕4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0〕33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教育融媒体建设的意见》(教办〔2022〕1号)、《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20〕1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山东教育融媒体联盟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加快推进融媒体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教育融媒体建设。基于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的原则要求,2022年在全省教育系统全面开展教育融媒体建设。力争1年内推动全省各地各校着手布局,全面进入规划建设状态,使全省教育融媒体建设初具形态并实质性运行。2年内推动20家教育融媒体试点建设单位,建成具有较大社会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教育融媒体传播平台。3年内各地各高校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教育融媒体传播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的“山东教育发布”融媒体传播矩阵,为山东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各地各高校要抓紧研究论证,制定切合实际、可行可操作的规划建设方案,尽快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二)着力打造“山东教育发布APP”主发布平台。为适应全媒体时代教育传播的需要,我厅组织力量开发基于移动应用的客户端“山东教育发布APP”,积极探索“新闻+政务+服务+育人”的传播形态,打造一个集教育信息集散中心、政务公开、互动服务、传播育人等多功能一体化的主发布平台,努力实现“山东教育,一端统览”。“山东教育发布APP”为16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开设入驻账号,为各地各高校提供一个省级信息发布平台,在严格审核把关基础上,各地各高校可自主发布信息,扩大传播影响力。
工作联系人:李文锦,电话:0531—51793946;井水,电话:0531—51793945。
(三)组织开展“融媒体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为推动各地各高校融媒体建设,本着“试点先行,典型引领”的工作原则,鼓励各地各高校积极申报认领试点任务。山东教育融媒体中心要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我厅将组织专家论证,遴选确定一批试点单位,在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发稿权限、表扬奖励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支持。原则上确定20个试点单位,其中市教育(教体)局3个、本科高校12个、高职高专5个。
申报认领试点任务的市和高校认真填写《融媒体中心建设试点申报表》(见附件,如已有建设方案可一并附上),务于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191695017@qq.com,纸质材料邮寄至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工作联系人:井水,电话:0531—51793945;技术咨询联系人:李勇,电话:0531—85599592。
(四)大力加强“融媒体联盟”聚合引领作用。在现有联盟成员基础上,2022年推动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各市教育(教体)局全部加入联盟,择优邀请部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影响力的教育集团等机构加入联盟,扩大联盟规模,不断提升联盟矩阵聚合引领能力。山东教育融媒体联盟秘书处(设在山东教育电视台融合创新发展中心)要开展经常性业务培训、研讨活动,探索建立成员单位选派优秀工作人员到山东教育融媒体中心挂职锻炼制度,提升联盟成员单位人员队伍素养,助力提升融媒产品生产能力。
工作联系人:何蕾,电话:0531—82677351。
(五)充分发挥“山东教育融媒体中心”服务功能。探索建立融媒项目策划、采集、编辑、审核、发布、评价、交流的闭环工作模式,努力形成“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全方位覆盖”的融媒传播格局。山东教育融媒体中心业务平台已建成并启用,各联盟成员单位可登录所分配账号开展相关业务,通过该平台制作、预审、发布融媒宣传内容;利用该平台检测系统进行发布前文本AI预审;开展教育舆情监测、分析、研判等工作。
工作联系人:何蕾,电话:0531—82677351;技术联系人:林美妮,电话:15269128609。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理念引领。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融媒体建设的发展趋势,提高政治站位,在先进理念引领下,用好技术手段,重塑内部流程,创新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建立富有成效的融媒传播矩阵。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把融媒体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学校一项重要基本建设纳入学校规划立项,确定专门领导、专门机构负责推进落实。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地各高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未来发展之必需出发,加大融媒体建设保障力度,安排专项资金,配备充足人员,提供足量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确保融媒体建设达到基本运行标准。
(四)强化督促指导。教育融媒体建设是我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各地各高校要把融媒体建设纳入本单位督办事项,列出时间表,加快推进。我厅将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融媒体建设任务落实落地。今年下半年将进行专项调度和督导,对融媒体建设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将各单位关注使用“山东教育发布APP”工作情况纳入新闻宣传工作通报制度指标体系。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3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2/3/25/art_11990_10299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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