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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在院系专门设立就业辅导员

发布时间:2022-01-0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作者:佚名

  (记者 黄星)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就做好2022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下发通知,强调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福建提出,各地各校要以“百校走千企”行动为契机,健全高校领导联系走访用人单位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各高校走访企业累计原则上不低于200家,切实推介更多毕业生实习就业。各高校要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人员和就业创业课程教师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配齐配强就业工作力量,鼓励在院系专门设立就业辅导员;加强就业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交流,鼓励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畅通就业指导人员职业发展渠道。

  福建要求,针对高职“百万扩招”后毕业生群体的变化,相关高校要专门制定就业工作方案,结合生源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就业指导服务,推进毕业生顺利就业。鼓励支持高职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按规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并做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衔接工作。各地各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努力消除就业歧视。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201/t20220105_592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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