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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三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4 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职院校:

  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福建省第三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21〕9号)要求,经高职院校自主申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确定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与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中国通号产业学院等30个项目(名单见附件1)为福建省第三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旨在推动高职院校充分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与企业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资源、共赢互利,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深度合作,完善校企协同培养人才的长效机制,提升人才培养针对性;推动高职院校办学机制创新,探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模式,进一步面向市场办学,促进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及时融入教学,开发特色课程教材,提升专业内涵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推动高职院校主动对接产业需要,适应合作企业用人需求,引进先进企业标准和企业文化,为产业升级储备人才,带动更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增强服务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试点项目院校要会同合作企业研究制定《福建省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方案》(参考体例框架详见附件2),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建设方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柯璇,联系电话:0591-87091358,电子邮箱:fjzcc@163.com)

  三、项目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各试点项目院校每年年底对产业学院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并报我厅备案。建设期满,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认定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产业学院。

  附件:1.福建省第三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名单

  2.福建省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建设方案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12/t20211201_57846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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