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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三大“组合拳”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1-11-25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近期,眉山市彭山区教体局以三大“组合拳”为抓手,严格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一、“九个严禁”规范办学行为。“九个严禁”:严禁“无证无照”机构违规开展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在职教师进入居民区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违规补课;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在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营转非)之前招生及收费;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活动;严禁“提前教育”、“强化应收”、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育;严禁未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培训。

  二、“四不得”从严治理。“四不得”: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收取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培训费用;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收取3个月或60课时以上培训费;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各种渠道刊登、播发和发布或变相发布校外培训的广告;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式继续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三、“五提示”谨慎参培。“五提示”:一是高中阶段校外培训的管理要求与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要求一致;二是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在今年年底前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高中参照执行(简称“营转非”),机构完成“营转非”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三是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将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正在核定中;四是我区学科类培训机构正在办理“营转非”工作,提醒家长朋友们切勿在机构完成“营转非”前缴纳费用;五是提醒家长朋友们警惕培训机构巧立名目、炮制噱头、虚假宣传诱导参培行为。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8/2021/11/22/dbe3cc8b210b4672bed94c0893979e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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