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来源: 江苏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苏教办继函〔2021〕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6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编写研发、审核、选用使用及人员资质审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培训机构内部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职责、标准、流程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建由相关学科专家、课程专家、教研专家、一线教师组成的审核队伍,明确审核流程和时限,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教材的外部审核,重点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内容和执行课程标准情况进行把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校外培训机构教材编审制度的建立运行、培训材料的使用、备案等情况纳入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标准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检查、日常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同时要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广泛监督,对违法违规编审、使用培训材料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1/10/20/art_58320_100988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汲取榜样力量 勇担时...
2024-11-26安徽外国语学院教师应...
2024-11-26关于2024年下半年...
2024-11-25安庆职业技术学院主动...
2024-11-25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
2024-11-25让工匠精神点亮人生 ...
2024-11-25挂职砺剑行万里 合作...
2024-11-25访企拓岗促就业 淮北...
2024-11-25安徽工商职业学院举办...
2024-11-25
热门资讯
河北文文教育平台怎样...
2020-04-142019年公需科目继...
2020-04-14恭贺河北文文教育网荣...
2020-04-14河北文文教育网电子发...
2020-04-14关于2019年度河北...
2020-04-14关于印发《河北省专业...
2020-04-14关于开展2019年度...
2020-04-14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
2020-04-1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020-04-14河北文文教育网集体报...
2020-04-14